问题 | 机动车交强险标志必须贴吗 |
释义 | 机动车交强险标志是必须要粘贴在前挡风玻璃上。 有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5条第4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0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一、机动车交强险的费用是多少 交强险在车辆没有出险的情况下第二年是可以打折的。价格如下 5座第一年:950元,第二年:855元第三年:760元,第四年:665元 6-8座第一年:1100元第二年:990元第三年:880元第四年:770元 二、机动车交强险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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