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法基本原则构成国际法的 |
释义 | 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互不侵犯原则、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和平共处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 国际法的特征: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2、国际法是国家以协议的方式来制定的。 3、国际法采取与国内法不同的强制方式。 国际法主要是依靠有组织的国际强制机关加以维护,保证实施,而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主要依靠国家的本身的行动。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国际法院规约》 第一条 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第二条 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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