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草案,常务委员会听取说明并初步审议后,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和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由法律委员会向下次或者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交将其他有关专 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的议案和修改法律的议案,法律委员会审议后,可以向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也可以向下次或者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