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 |
释义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有管辖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没有管辖协议的,按照法定管辖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时根据其在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有管辖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没有管辖协议的,按照法定管辖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是:适用《民法典》合同编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世界各国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是考虑具体案件同本国必须具有某种联系因素或连结因素。由于各国强调的联系因素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①属地管辖权原则②属人管辖权原则③实际控制管辖权原则(3)应诉管辖应诉管辖是指受诉法院对案件不一定有管辖权,但基于被告的应诉而确定了其对案件的管辖。(4)专属管辖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是指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的法院。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约定优先,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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