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理工作十六字方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监理十六字方针是: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随着监理队伍的不断壮大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规范,指导施工监理原则是十六字方针也由原来的“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变为现在的“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这更贴近了公路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更有效地指导监理队伍健康向前发展,从而也对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事业会走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四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解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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