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取公司财物什么罪 |
释义 | 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盗窃公司财物,则涉嫌贪污罪。如果公司员工未利用职权便利,或非公司员工盗窃公私财物,达到起点价值1000元以上,则涉嫌盗窃罪。 一、判定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 判定贪污罪的情形如下: 1、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 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用本单位的财务,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处罚;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罪处罚; 4、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二、如何惩治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是哪些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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