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识形态五纳入三报告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五纳入”构建责任体系。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区安监局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时,不仅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还适当提高考核分值,使意识形态工作占了党建考核总分值的四分之一。二是纳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内容。特区安监局在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时,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找出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单列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党支部报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该局从主要领导到责任科室负责人,层层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封闭式责任链条,并在全年度目标考核中明确考核分值,使意识形态工作确实落到实处;四是纳入巡查情况。各科室到企业执法时,支部领导班子到企业抽查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五特区安监局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季的党建工作检查内容,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责任制检查情况时开展意识形态巡查。五是纳入履职尽责范围。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履职尽责、一岗双责范围,在对特区纪委报告一岗双责情况时把意识形态纳入报告内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报告”彰显责任成效。一是每年向特区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每年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 法律依据: 《意识形态领域的应知应会基本知识》 第十八条 一个作为、三个纳入、六个结合、四个一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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