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情况: 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更改监护人手续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更改监护人手续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