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的无偿使用由谁来承担?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相关通知规定,无租使用房产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根据具体情况,您单位与A公司临时无偿借用房产,因此应按照规定代缴纳房产税,计算结果为6300元。 法律分析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综上所述,你单位与A公司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为业务需要临时无偿借用,因此,按规定你公司无租使用房产要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即应代缴纳房产税=3000000×(1-30%)×1.2%×3÷12=6300(元)。 拓展延伸 房产税的责任归属及相关承担方分析 房产税的责任归属及相关承担方分析是指对于房产税的征收与使用过程中,确定责任归属和相关承担方的研究与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税的征收主体通常是地方税务部门,而房产税的使用主体则可涉及房产所有人、租赁方、无偿使用方等。在确定责任归属时,需要考虑房产税的法律义务、合同约定、相关协议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约定等因素。承担方的确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权益、经济实力、使用性质等因素。因此,对于房产税的责任归属及相关承担方的分析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的税收征收和使用。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房产税的责任归属及相关承担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无租使用房产的情况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而对于租赁房产且免收租金期限约定的情况,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因此,根据您单位与A公司的情况,临时无偿借用房产属于无租使用情况,应由您单位按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根据计算,您单位应代缴纳房产税为6300元。在确定房产税责任归属及相关承担方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约定,以确保公平、合理的税收征收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四条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