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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手术室职业防护制度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手术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消毒剂、麻醉药的接触由于手术室工作中护士频繁接触的化学消毒剂和麻醉药,都可以对人体造成慢性伤害。所以手术室消毒剂的使用应尽可能以新型低毒、无毒的消毒剂取代老式的消毒剂。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方法,减少麻药的外泄。手术间设有麻醉废气排放系统。 2、血液体液的污染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破损的皮肤之前均应戴手套,必要时使用隔离衣、护目镜、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鞋套等。 3、手术室护士在操作过程中被利器扎伤应紧急处理:如戴手套,即刻脱去手套,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受伤处血液,再用生理盐水冲洗,冲洗后应再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如病人患有传染病,应立即按程序处理、治疗。并上报护理部、院感科等备案。 4、仪器设备的危害手术室较其他科室的设备仪器多许多,如:电钻、电刀、X 线、腔镜等。这些设备在极大提高手术水平的同时,也为手术室的护士带来了安全隐患,如电损伤、噪音、辐射等。平时要注重仪器设备的保养以减少仪器出现意外。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孕期护士应避免安排参加造影,透视等含有放射线的工作。 5、减少不良习惯的养成合理地排班,尽量避免长时间 工作。 6、手术室用防护用具:隔离衣、防护镜、外科手套、一次性手套、面罩、鞋套等。 7、接触病人前后要执行标准预防。
    法律依据:
    《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
    第二十六条 手术部(室)的工作区域,应当每24小时清洁消毒一次。手术间手术完毕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后才能再次使用。手术间实施连台手术,必须对手术间工作区域及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的设施、仪器设备、物体表面、手术台面、灯、地面等进行清洁处理。
    第二十七条 手术部(室)应当与有关临床科室共同实施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措施,包括手术患者的皮肤准备、血糖控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以及预防患者在手术过程发生低体温等与手术部位感染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 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必须遵守无菌技术原则,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实施标准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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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