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艺名受法律保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艺名受法律保护吗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可以参照姓名权、名称权保护的规定。 二、合同签艺名有法律效应吗 作为签署合同的自然人而言,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必须要使用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登记显示的姓名来签署合同才有效,也未禁止使用艺名来签署合同。 因此,在合同上签字代表了签字的人认可合同上所记载的内容,并表示愿意遵守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只要签字人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字代表了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使使用的是艺名签署的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 三、艺名受民法保护吗 艺名,是指演艺人员等对外进行演出活动以及相关商业推广时所使用的艺术称号。 艺名具有人身专属性,一般与指向的演艺人士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艺人一旦取得该艺名后,艺人即与该艺名不可分离,并具有身份的象征,因此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四、知名艺名是否也能受到法律保护 知名的“艺名”能受法律保护。因为法律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艺名等是可以参照姓名权的相关规定受到法律保护的。 公民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类似作者的笔名、艺人的艺名都是姓名权的一部分。 五、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笔名、艺名等的保护】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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