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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差额征税三种开票方式
释义
    差额征税可以分成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差异部分(指扣除部分,下同)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差异部分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业务,差额部分由卖方缴纳税款,差额部分由买方抵扣税款,体现了增值税多少由卖方征收,增值税多少由买方抵扣的原则。
    差额部分可以开具专票的业务,销售方差额纳税,购买方全额抵扣税款,减轻了销售方不能取得进项发票的税负问题,又使购买方的利益不受影响。
    第一种类型:
    销售方征多少增值税,购买方抵多少增值税。即如果政策明确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开票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全额开具一般发票;二是余额开具一般发票,剩余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采用“差额开票”开票方式,这种类型的发票,在收到发票后取得的余额中,相应的进项税额自然没有参与抵扣。
    第二种类型:
    销售方全额开票,差额纳税,即除了政策明确规定余额部分除项目外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余项目均可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减轻了卖方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税收负担,不影响买方的利益。对于可以在增值税全额专用发票中开具的“差额征税”,税后的差额在纳税申报中可以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条例第二款,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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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0: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