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建房所需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农村建房的主旨是:农村建房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办理,包括申请、公示、审批等程序。同时,自建房需要注意选择建造团队、保证建房质量、处理邻里关系等问题。此外,农村建房的买卖受到限制,只能在自己村的集体内部进行交易。 法律分析 一、农村建房要什么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农村建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1、自建房要选择好的建造团队,要有建筑草图。 2、自建房要监工保障,保证建房质量,要准备钢材,砖瓦,水泥等材料。 3、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占用公共道路的问题,要处理好邻里关系。要写一张建筑合同,这样在结算的时候才能有据可谈,避免结算出现问题。 4、自建房要设计好地下管道到问题,一劳永逸,要不然麻烦大了。 5、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线路铺设。要保证墙体垂直。 6、自建房要准备门窗,好预留门窗大小。 7、自建房如果是楼房建设要注意给邻居的遮荫问题,处理好自己楼房的面积和结构合理。 8、自建房要准备动力电源。 9、自建房要选择好建房季节,最好是正月过后就建。 10、自建房地基一定要处理好。 三、农村建房买卖限制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也就是城镇自建房,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以买卖、互换、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有严格规定。《房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结语 农村建房的手续相对繁琐,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批和公示。首先,申请人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并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公示。接下来,国土资源管理所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会对申请人的条件和拟用地进行初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用地户进行审核和审批。宅基地批准后,会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房完成后,还需要进行土地使用证书的核发,并凭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自建房过程中,需要注意选择好的建造团队、监工保障建房质量、处理好邻里关系、设计好地下管道和线路铺设等问题。此外,农村建房的买卖也受到限制,只能在自己村的集体内部进行买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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