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方路口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是不可以掉头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对“掉头”的法律界定较为模糊,关于掉头的规定仅百余字: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三条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