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集物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收集物证的注意事项: 1、取证检验的物品或车辆,应暂时扣留,待检验鉴定工作结束后予以发还。 2、微量物证及附着物的提取,一定要小心、细致,谨防遗失。 3、法医物证的提取极易受环境气候的影响,勘查人员应事前准备好冷藏瓶等,防止受热易腐败检材失去检验价值。 4、要找准事故要害部位,尤其是事故接触点,在此处提取事故物证,才是最重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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