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台湾人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涉外协议离婚程序:通过涉外协议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亲笔签名或用手指打印;双方当面在婚姻登记处签订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一方,应当通知其领取离婚证;申请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领取离婚证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一方携带或者委托他人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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