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只要一个结婚证能离。法律规定,申办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方结婚证丢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薄、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