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嫌疑记录由公安机关制作,是合法的。但是鉴于没有对行为进行最终认定,因此该记录不能影响合法权益。如果认为该记录损害了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突破公安机关一直自行实施的嫌疑人记录制度。另外。该制度没有法律效力,不用主动取消。一旦该记录损害合法权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