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必须写夫妻二人的名字吗? |
释义 | 房产证不是必须要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具体情况如下: 1、正常情况下,产权证只要写一个人就行,此处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要看是否存在婚前财产一方赠与另一方、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2、没领取结婚证书,此时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为产,或者可以要求写上双方的名字,但是只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为产权人,另一个人为共有权人; 3、如果双方已结婚,无论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屋所有权都归夫妻双方所有,婚前婚后财产的区分以结婚证发证日期为准。 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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