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开增值税发票如何认定共同犯罪 |
释义 | 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共同犯罪,需符合下列条件:主体是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共同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一、虚开发票罪由什么构成 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情节严重;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故意。 二、德州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德州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构成要件有: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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