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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户籍地身份证能否办理
释义
    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步骤包括: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填写申请表并缴费,受理点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制作核验后发放证件,换领证件时需交回原证。
    法律分析
    居民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拓展延伸
    非户籍地居民是否有办理身份证的权利?
    非户籍地居民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确实享有办理身份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无论是户籍地还是非户籍地居民,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可以办理身份证。这意味着非户籍地居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办理身份证,以便享受到身份证所带来的各项权益和便利。然而,具体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进行办理。因此,非户籍地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应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办理手续。
    结语
    非户籍地居民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享有办理身份证的权利。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无论是户籍地还是非户籍地居民,都可以办理身份证。申请人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费用。异地受理点将受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最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制证信息制作核验后发放给申请人。办理身份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需根据当地公安机关规定执行。非户籍地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应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保顺利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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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6: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