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权利和义务谁是第一性的
释义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反之亦然。世上没有没有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没有义务的权利。同时,我们可以放弃享受权利,却不能放弃履行义务
    一、业主都有哪些权益
    业主权益包括:
    1、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对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3、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建筑专有部分的权利;
    4、社区公约的投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二、债权人都拥有哪些权利
    债权人拥有的权利包括实现债权、转让债权、放弃债权、主张违约赔偿等。债务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超过两人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每个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有连带义务的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继承人有哪些权利
    继承人有如下权利及义务: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
    3、继承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时,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2: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