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或换证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需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重新参加考试直至通过。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 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