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再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与对方当事人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必须出具本人户口簿。《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即可。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