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关于学生自动退学的相关规定:由系部、学生处、分管院长审批并下发学院同意该生退学的文件。该文件最终交学籍科存档,并取消该生的学籍。学生到学籍管理科领取并填写《退学申请表》。分别由转出系部、转入系部、教务处、财务处审批,最后将该表交回学籍管理科备案。学籍管理科根据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关于学生转专业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当年转专业学生数据库文件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审核并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