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转业期间要离婚,还能安置配偶户口所在地么
释义
    离婚手续需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离婚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华侨、外国人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协商一致意见。办理离婚登记时,应确保双方自愿离婚且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方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去你俩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语
    离婚手续需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应共同前往常住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对于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及外国人自愿离婚的情况,双方也需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需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如确属自愿离婚且已达成一致意见,将当场办理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9: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