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云港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3年 |
释义 | 连云港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3年: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2、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且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本人及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4、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 5、借款人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6、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不超过1次,或者借款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不超过1套,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连云港商转公积金贷款手续2023年: 1、贷款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领取相关表格,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 2、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贷前调查工作; 3、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做出决定; 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贷款后,通知贷款申请人在15工作日内结清原商贷并注销原抵押; 5、申请人持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综上所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不超过1次,或者借款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不超过1套,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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