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房屋产权登记 |
释义 | 1、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2、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 一、房屋产权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房屋产权纠纷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其对有争议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如房屋产权证、建筑许可证、继承证或赠与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过户证明等; 2、提供权利人履行产权人权利义务的证明材料,如缴纳房产税,提供房屋占有、使用、收入和管理的证明材料; 3、证明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是否有没收、改造、挤压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二、爸爸死了农村土地证能变更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变更。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t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不过现在都是不动产登记证了,你要是需要抵押,那么就去房产局办理相关业务,假如不需要应用到其他地方可以不用讲土地证名字变更,因为变更可能还涉及缴费。要看你土地证是出人地还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出让土地到房产局直接就可以变更名称,之后办理新的不动产登记证。要是划拨等土地要补缴出让金,之后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了。不动产登记证即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合一,将房证与土地证记载信息全部记载到不动产登记证上面。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对房屋产权归属起到直观的证明。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产所有权的变更应谨慎对待。关于土地使用权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首先我们每一个公民之所以仅仅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是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所以任何人无法获取所有权,仅仅在使用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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