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的分居是指: 第一、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开的,不能是因为工作原因等分居; 第二、分居的标准,通常是在不同地点的两处房屋内各自分开居住,如果只是分床或分房睡,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居; 第三、分居的这两年,必须是持续性的,如果是断断续续的分居,则要从最后一次分居时间计算两年。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