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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寺院法人谁都可以做吗?
释义
    寺庙不是经济实体没有法人,只可以说是寺院负责人。只要在一定的条件下符合法人条件的需要去相关政府部门登记。但没有并没有规定宗教法人的具备条件。根据《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第三十六条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在佛教团体的指导下,依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办理,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天主教的主教由天主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不得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第三十七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第三十八条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从事宗教典籍整理、进行宗教文化研究、开展公益慈善等活动,受法律保护。第三十九条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利。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佛教的注册条件有哪些呢 ?《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里有规定佛教注册的条件:第二条汉传佛教寺院住持对外代表常住,对内统理大众。担任住持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二)信仰坚定,戒行清净,有较深的佛学造诣,品德服众,有较高威望;(三)年龄30岁以上,戒腊10年以上;(四)具有较高文化水平,毕业于中等以上佛教院校或具有同等佛学水平;(五)能够讲经说法、主持法务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以上是关于寺院法人谁都可以做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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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