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十种重大疾病分别为: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颅内肿瘤手术(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法律依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疾险中原来25种必备重疾增加到28种,增加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这3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扩大给了重疾多一份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