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病可以申请病残津贴 |
释义 |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和各地人社厅的规定,一般是要符合3大条件的。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是要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 这3个条件基本上是缺一不可的。当然,如果你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了,就要停止领取病残津贴的。 1、由所在单位向其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 2、个体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由申领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向其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 3、如申请人在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年限不足15年,而在省内外其他地区仍存续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则应在《病残津贴申报审批表》中列出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具体所在地,申请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主动核实。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和《病残津贴申报审批表》后,对在本地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人员,依据省人社厅规定的病残津贴申领条件,即时作出批准享受病残津贴的决定。 5、对在本地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与省内外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缴费年限的,在15个工作日内核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作出批准或不批准享受病残津贴的决定。 6、病残津贴实行按月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病残津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每年实行一次网络认证或委托认证或上门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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