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
释义 | 向法院起诉,保全其名下财产,然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在法院缺席判决后,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不到欠款人,通过诉讼完全可以解决,在无法联系到案件被告也就是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该案件即可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得以要回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欠钱不还打官司有用吗 有用的。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钱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二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二、讨债时该怎样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支付令的申请程序及处理程序如下: 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5日内做出受理决定并通知债权人;2.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法院会作出裁定予以驳回;3.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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