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存好offer邮件为证据发起赔偿。发了offer不录用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录用通知,又称offer letter,录用通知书实际上用人单位向决定录用的员工单方发出的意愿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意思表示。录用通知/offer就属于要约,是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要约,如果劳动者接受则对企业产生约束力,而企业不录用的行为,法律上应当界定为预期违约,尽管企业违约,但是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不能通过强制企业和劳动者履行的方式,因为民事合同具有不可强制性,而只能追究财产上的损失。由于劳动者已经对企业形成了一种合理信赖,那么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其因为企业的违约行为遭受损失,则企业应该对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损失多少应由员工承担证明责任。公司随意取消offer,要面临哪些赔偿责任呢?1、主要的经济损失。一般为求职者自原公司离职后的应得工资收入损失、应得经济补偿等; 2、其他损失。一般为劳动合同磋商过程中发生的邮寄费、交通费、体检费等费用;3、机会损失。一般为求职者因此而放弃其他的就业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