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证明丢失医院不给补办 |
释义 | 补办死亡证明需要以下证件:1、到原出具证明的派出所查档补办;2、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火化证;3、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手续。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法律分析 死亡证明丢了,到派出所补办。补办时需要以下证件: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 3、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拓展延伸 丢失死亡证明后如何重新获得合法证明? 当您丢失了死亡证明,重新获得合法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应该联系发放原始死亡证明的机构,如医院或政府部门,向他们说明情况并要求补办。通常,他们会要求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和相关文件的副本。然后,您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覆盖证明的重新发放和处理成本。一旦您提交了申请并支付了费用,机构将重新发放给您一份合法的死亡证明,以补充您丢失的证明。请注意,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机构而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在开始前咨询相关机构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结语 丢失死亡证明后,重新获得合法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联系原发放机构,如医院或政府部门,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如身份证明。支付费用以覆盖重新发放和处理成本。机构将重新发放合法死亡证明,补充丢失的证明。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异,请咨询相关机构以获得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