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1、申请。由抵押人或抵押人将法人单位隶属关系、申请抵押贷款原因、用途、拟贷款金额及抵押土地的情况提出局面申请,抵押双方并进行意向性洽谈。 2、审查。对提交的局面申请和权属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抵押条件的,进行实地勘察,发给《抵押贷款申请表》、《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等材料。 3、地价评估。由地价评估中介机构提供地价评估报告,并由县土地管理局核定出让金额。 4、签定合同。抵押人持地价评估报告与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包括抵押物清单)、借款合同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5、抵押登记。抵押当事人在合同签定后,共同到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对于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经局领导审查同意,在《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同时在土地证内进行记录,并向抵押权人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6、抵押注销登记。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抵押权人应出具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证明文件,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起交抵押人,抵押人自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内到地籍科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抵押双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年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法人资格代码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抵押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抵押双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双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主债权债务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7、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批准抵押文件、地价评估报告。综上所述,在双方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后,就应该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了。流程并不复杂,抵押当事人带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及土地使用证等资料,共同到当国土部门的地籍科申请抵押登记,经核实资料准确的,地籍科会在土地登记卡上完成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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