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个人怎样注册品牌商标 |
|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商标注册流程: 1、办理申请手续、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材料。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商标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 2、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1-3个月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则证明商标已经通过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3、《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是三个月; 4、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异议的,商标局发注册公告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申请人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5、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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