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方面的规定,更多地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一起来看看。 竞业限制又称为竞业禁止、同业禁止等,是指禁止本公司能够知晓或者获取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在职或者离职后到另一个与本公司有竞争业务关系的公司任职。《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违反了竞业限制的员工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在竞业协议限制期间,原公司必须按月对离职员工支付相应补贴,竞业限制才成立。要么原公司每月给你补贴钱,你去找别的行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累计或者连续三个月没有支付补偿金,竞业禁止协议自动失效,则可以找同行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