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九民纪要》列举了公司对外担保无须经过其机关决议的情形,其第19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的,即便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1)公司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公司,或者是开展保函业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2)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3)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 (4)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