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质押和其他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如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例外。当担保合同无效时,相关方需按各自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以及其他具备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确认担保合同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各自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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