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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查询一下,2010年5月复查升级为尘肺病三期,伤残等级为三级因为现在病情加重了,怎么才能申请护理依赖?
释义
    法律分析:尘肺三期是可以申请残疾证的,首先可以到社会保障局申请尘肺的认定残疾程度。如果认为自身受到伤害经鉴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伤残,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需要到专门的工伤医院进行鉴定来评级自己的残疾程度,即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申请残疾证。尘肺三期是可以申请残疾证的,但是申请残疾证的严重程度是需要根据肺部的病重程度来判断的。如伴有肺功能损害或低氧血症,可构成2级工伤。补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停工期间工资等。具体情况根据本人情况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您好,老人原本是三级残疾人,病情加重为全身瘫痪,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升级残疾证
    法律分析:残疾证,有效期为10年。10年之后重新办理。如果在有效期内残疾程度发生了变化也是可以更改或者重新鉴定的。比如当时办证时情况较轻,后来残疾程度加重,或者当时有多重残疾,如智力和肢体残疾都有,现在觉得肢体残疾比智力残疾更重,可以选择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残联重新办理残疾证。不需要个人申请注销残疾证,去残联就跟他说自己的肢体残疾更重一点,想要重新鉴定,并填表然后鉴定以后符合肢体残疾条件,残联就会发新证,旧证就自动注销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第二十二条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应该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三级伤残赔偿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你好,我2010年3月上班,2017年8月休产假续签停薪,今年2021年5月上班,我想咨询一下我今年有没有年假
    带薪年假的计算方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按照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你好,我签了三年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现在工作了4个月,公司解雇了我。我能申请多少赔偿金?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违法解约的,需要赔偿劳动者。赔偿标准则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但如果单位是因劳动者具有严重的过错而辞退该劳动者的,则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人工伤鉴定为10级,休息8个月,法医鉴定误工期为5个月,单位赔偿我5个月的误工费合理吗?
    法律分析: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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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