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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连房贷办理流程是什么?
释义
    1、当借款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上面涉及到的需要带的资料证明等。具体包括有房地产证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银行利率及还款方式等。
    2、有关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3、在经贷款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4、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5、移交产权证明。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所购房屋的的保险单(正本),一并交贷款行抵押。
    6、划付贷款。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内,再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一次性从借款人账户划入售房者账号。
    一、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要哪些流程
    1、借款人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供贷款资料,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2、凭住房管理中心审批同意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资料到贷款行,申请配套个人住房贷款。贷款行受理后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借款人资信、职业、收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借款人答复;
    3、贷款行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划款扣款协议书》;
    7、贷款行按照《划款扣款协议书》将组合贷款划入售房方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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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