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理解庭审阶段? |
释义 | 法律分析: 庭审是指开庭审理的阶段。环节:1.开庭前准备阶段。 准备事项主要有: (1)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 (2)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公告。 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 审查的内容是: (1)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2)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3)书记员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席;请审判长、审判员 (陪审员)入席。 向审判长报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说明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正式宣布开庭。 (4)审判长宣布开庭。 (5)宣布案由、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