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哪些信息应当公示 |
释义 | 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2、如果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应当公开。如果行政处罚无效或者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二、被行政拘留保证金可以退吗 首先,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交纳保证金后,以下情形会退还: 1、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 按规定,行政处罚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被撤销: (1)行政处罚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所以若是有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即主体不合法,那么会被撤销。 (2)行政处罚不适当。对于“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比如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 2、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 如果行政拘留开始执行,意味着不再暂缓执行,那么之前交的保证金,就要按规定返还被行政处罚的人。 其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又逃避执行的,将拿不回保证金,会被依法上缴国库,并且行政拘留处罚会继续。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_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八条_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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