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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把两家公司合并
释义
    法律分析: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4)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5)各自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7)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8)验资报告;
    (9)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0)《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1)《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1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4)合并后需解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5)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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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3: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