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1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第六条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集团名称; (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 (三)企业集团的宗旨; (四)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 (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 (八)企业集团的终止;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十一)制定日期。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