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违章后,要先拿驾驶证去扣分,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去交罚款,交了罚款后违章就消除了,但是不消除扣分,分还是要扣的,要等到相应记分周期结束后才会消除。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条例的规定: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要注意的是,要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车管部门窗口去处理,因为一般扣分要本人拍照和刷身份证;而且扣分尽量驾驶证到期前去扣,这样马上就可以重新积分,到期日就是你初次领证日期。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3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