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司治理中有哪些事项是可以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的 |
释义 | 在公司治理中有以下事项是可以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的: 1、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 4、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认缴新增资本; 5、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时间; 6、股东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7、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 8、经理的职权; 9、执行董事职权; 10、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1、股权转让; 12、股东资格的继承; 13、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对外提供担保; 1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15、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的期限; 16、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的聘用、解聘; 17、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 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 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 2、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 3、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 综上所述,正规的公司都有一套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运作的必备要素之一,公司章程的制定需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企业或公司不能任意任性的制定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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