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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去劳动仲裁复印证据资料不?
释义
    

法律主观:
    


    没有证据可以劳动仲裁,仲裁委是不能以申请人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不予立案。只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单位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有具体的诉求,立案的仲裁委有管辖权,仲裁委应当受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法律客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 正卷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答辩书、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委托鉴定材料、开庭通知、庭审笔录、延期通知书、撤回仲裁申请书、调解书、裁决书、决定书、案件移送函、送达回证等。 副卷包括:立案审批表、延期审理审批表、中止审理审批表、调查提纲、阅卷笔录、会议笔录、评议记录、结案审批表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案卷正卷材料,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四条 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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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3: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