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害怎么维权? |
释义 |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向消协投诉请求调解; (三)向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法院起诉。 消费者可以通过任何一种或多种途径达到维权目的。 对于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商品质量投诉,消协、工商、质监等部门都可以受理,这是消协、工商、质监相同的地方;不同的地方是,质监部门受理的投诉主要是产(商)品质量方面的;消协、工商部门还可以受理价格、旅游、房地产、医疗、药品、各服务行业等方面的投诉,而质监部门却不能。物价部门主要受理价格方面的投诉,卫生部门主要受理的投诉是医疗事故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食品药品部门主要受理的投诉是食品、药品、保健品质量等方面的。此外,旅游、农牧等部门也可以接受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投诉。 在一般情况下,消协部门将会在10个工作日内对接到的消费投诉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消协可以现场答复消费者已受理的投诉;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消协部门将无法受理。消协处理投诉时,会将处理情况和被投诉允诺消费者的解决限期告知消费者,在限期内,如果被投诉方答复解决的,或者消费者超过限期不再继续投诉的,就视为结案;处理当地一般性投诉时,消协会要求被投诉方在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对重大投诉,尤其是有关人身伤害或多人集体投诉,消协的调查调解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无法“结案”可仲裁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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